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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010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委托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时间: 2024-03-13


规划范围:苏州市域包括苏州市区及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吴县、吴江六市(县)在内的行政区范围,总面积8488.4平方公里。

苏州市城市规划区指苏州市区的行政范围和苏州市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面积2014.7平方公里。

苏州中心城指苏州市规划建成区,包括各规划分区(含吴县市区),面积186.6平方公里。

苏州古城指外城河以内的古苏州城,面积14.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1996年—2000年;中期2001年—2005年;远期2006年—2010年;远景2010年以后。

城市性质:苏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128.1万人,其中吴县市区12万人。2005年149.1万人,其中吴县市区13.5万人。远期185万人,其中吴县市区15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近期为134.4平方公里,其中吴县市区12平方公里。2005年为150.2平方公里,其中吴县新区13.5平方公里。远期为186.6平方公里,其中吴县市区15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布局:总体布局分都市圈、中心城(包括吴县市区)、古城三个层次,形成以中心城为主体,周边城镇卫星烘托的形态。

规划期内形成古城居中、东园(工业园区)、西区(苏州新区)、一体两翼、南景(风景区)、北廊(交通走廊)的城市形态。

古城内保持传统的“假山假水城中园”和“路河平行双棋盘”格局,古城外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造“真山真水园中城”和“路河相错套棋盘”的格局。

“四角山水”以楔形绿地的形式引入古城四角,与古城环城绿带组成城市绿地的基本骨架。东北角:阳澄湖;东南角:独墅湖;西北角:虎丘至三角咀鱼塘;西南角:上方山、石湖。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一城、二线、三片。一城:外城河以内的整个古城;二线:山塘线、上塘线;三片:虎丘片、留园片、寒山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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