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杨芳
张家港市通过开展“星级文明诚信商户”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政府有力推动、商户积极主动、社会全面互动”的诚信建设新路子,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
综合考量科学定“星”。由市文明办联合工商、税务、城管、物价、食药监等部门共同制定“评星”标准。评比标准包括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行为规范、自律制度规范、消费维权规范四大项、16个小项,所有项目均由各主管部门独立评判、联合评定。在评比过程中,引入“商户员工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商户员工获评先进个人荣誉”等加分项目。实行动态挂星摘星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复查复评。
政群互动助推创“星”。为鼓励消费者参与活动、监督商户,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着力打造“诚信二维码”应用服务。所有的星级文明诚信商户都有一个专门的“诚信二维码”。在沙洲中路步行街率先开展“星级文明诚信商户”评比试点,全街区沿街111家商户主动申请参与。此外,还在该街区打造“诚信驿站”服务岗亭,全面展示街区商户信用信息,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推动公众对商家信用行为的有效监督。
褒扬诚信鼓励争“星”。为提高商户争“星”创“星”积极性,制定了《张家港市星级文明诚信商户奖励标准(试行)》,包括“涉税业务优先办理、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优先办理户外广告审批、享受新市民积分加分、免费参加市人才集市”等11项优惠措施,凡被评为三星级以上的文明诚信商户均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吸引更多的商户参与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