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苏州市粮油供应质量安全,营造粮食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苏州市严格按照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粮食流通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今年苏州市切实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粮食流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信用评价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市局以文件形式明确要求各地坚持统筹兼顾,强化责任主体,成立组织机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标准,确保质量。为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客观全面,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信用评价细则,并印发了相关的评价标准。对收储企业和批发市场内企业采用《苏州市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价细则(暂行)》标准执行,对其他性质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估细则(暂行)》标准执行。
三是加大力度,确保落实。为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体现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市局对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层级检查,采取多项举措,确保评审结果与事实相符。
经过申报、初评、公示、审定、征求意见几个环节,目前苏州已经顺利完成2014年全市粮食流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共对163家申报企业进行评级,其中AA级诚信企业60家,A级企业97家,B级诚信企业6家。
(苏州市粮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