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11日上午,市人民法院召开“诚信诉讼、诚信经营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涉及诚信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诚信。
“先向各位通报几起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法院这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共有10个,包括“外包装标识错误网店退款并赔偿”,“不当燃放缺陷烟花生产商承担一半责任”,“老年代步车方便背后存隐患”,“快递公司丢货限赔条款无效”等4个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保险追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票据损害赔偿纠纷等5个商事审判案件,以及1个被执行人失信被处罚案件。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洪春:“都是一些非常经典的案件,而且都是涉及民生。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不论你是去网购还是实体店购买,首先对产品需要了解。那么在商店购买的话,要保留好发票,如果是网购购买的话,你的聊天记录还有商家的产品宣传,都需要截图截好,作为发生纠纷之后的证据。”
据统计,去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63件,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领域。市人民法院法官许跃:“90%以上涉及雪菊、茶叶、沙琪玛、红枣、保健营养品等诸多食品。消费者选择食品领域进行诉讼维权,主要在于实践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监管错漏或脱节情况时有发生。同时也暴露食品领域存在问题容易引起公众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