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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法院发布10起诚信案例 失信引发七成民商事诉讼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20】 【阅读次数:2591】 【打印】

    近年来,一些当事人伪造合同、虚假陈述、隐瞒真相;一些证人作伪证;少数律师诚信缺失、违规执业,教唆当事人欺诈等,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社会诚信、诉讼诚信、司法诚信,这是我市法院打造的三位一体诚信体系。日前,吴中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起民商诚信案例和5起诉讼诚信案例。

制衣厂胁迫合作伙伴加价29万

  甲纺织品公司委托乙制衣公司加工服装,临近交货期,已完成加工的乙公司非但不交货,还提出加价。甲公司无奈同意加价要求,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单价加5元凭证》,写明:“乙公司到期不交货,临时提出要加5元/件才能送货。由于货期耽误的损失不可估量,甲公司只能同意每件加5元。”事后,甲公司状告乙公司。

  吴中法院审理后认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院判决撤销加价约定,乙制衣公司返还甲纺织品公司多收的货款29万余元。

  进行虚假诉讼被罚了10万

  2013年底,某建材公司以另两家公司的“手拉手”虚假诉讼行为致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为由,起诉要求两公司赔偿,这是吴中法院首例由虚假诉讼引发的侵权纠纷。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150万元。

  吴中法院民一庭庭长肖仁刚表示,3年来,该院已在600余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承诺书,部分当事人在此约束下主动申请撤诉。诉讼中,法官会采用加重举证、主动查证、合理心证等措施;诉讼后,该院会强化责任追究,依法惩处虚假诉讼当事人,对受害者进行权利救济。昨天,吴中法院对发布的5起虚假诉讼都给予了处罚。目前,该院开出的最大“罚单”是10万元。

司法干预是诚信社会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机制。肖仁刚介绍,民商失信到了诉讼阶段,往往伴随虚假诉讼。一些当事人伪造证据企图获取超额赔偿,原被告相互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利益。发布典型案例,目的就在于促进社会诚信和诉讼诚信,维护司法权威。 

针对虚假诉讼,吴中法院摸索出一套覆盖诉讼全程的“诉前防控、诉中甄别、诉后查处与救济”的打假机制。

 

吴中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七成民商事诉讼是由社会交往及企业经营中的不诚信行为引发的。

  吴中法院新闻发言人徐剑介绍,近几年不断攀升的民商事纠纷表明,有大量民商事主体为追逐利益不讲诚信;到诉讼阶段,则存在不少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等行为,败坏了诉讼秩序和社会风气,一些当事人甚至还借此获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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