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节能【2014】622号)文件要求,太仓市编委批准太仓市经信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增挂太仓市节能监察中心牌子,为我市第一家县(市)级节能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