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苏州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流动人口更稳定、更有序地融入苏州,让流动人口充分享受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权益,苏州市政府在2015年12月印发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并从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施行。该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涉及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让来苏流动人口享受到更多的“同城化”市民待遇。
苏州地税局作为成员单位,全程参与该项工作。在办法起草、细则确定以及审核评分过程中,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作,将申请人税收贡献度及租赁房屋是否取得发票等情况作为重要评分内容。自该办法实施以来,地税部门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共为2110户申请人在征管信息系统查询核实税款信息,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信息系统”里审核房租发票信息30余户次,并及时向积分管理部门反馈审核结果,有力推动了我市积分管理工作的开展,保障了积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