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暑假对于南京市民徐女士而言,自己的朋友圈成为了拉票圈,几乎每天都有朋友在上面请她帮忙给孩子投票。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刷票公司甚至打出了“只要给钱,就让你成为票王”的广告语。(8月23日《扬子晚报》)
首先来说,这种只是碍于面子或友情的朋友圈刷票,对那些没有主动“求刷票”的人来说,显然是有失公平与公正的。在所有活动的参与者当中,必定有些人不屑于这样的网络拉票,还有人不具备网络拉票的条件,那么也就意味着评选者不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这不但会损害部分参选者的利益,而且也会损害整个活动的公信力。
其次,既然我们要帮助一个人投票支持他,就必须是建立在对他在某方面的才能、贡献、事迹认可的基础之上,但是绝大多数的“求刷票”,投票者根本连活动的内容都搞不清楚,也不知道其他选手的实力如何,仅仅是出于友情或面子而投票,这说得严重点就是一种弄虚作假的行为,显然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不利于社会诚信氛围的形成。
最后,这种不择手段的“拉票”现象,也让一些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开始推出“只要给钱就帮你刷票”的服务。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花钱买票的行为,既妨碍了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同时还损害了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氛围。尽管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网络代理投票行为做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但是不违法的行为未必合乎道德,网络刷票行为就是一种欺骗、不诚信的行为。
所以说,对于朋友圈“求刷票”的现象,理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才行。作为网友,既不要为了自己的票数超过别人就不择手段地要求别人帮自己投票,要有公正竞争的意识,同时也不能仅仅出于友情和面子就盲目帮别人投票,以避免损害社会公平与诚信。而作为各种评选活动的主办方,则应该完善活动规则,尽力避免过度的网络拉票行为。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需要点滴的积累,其中自然也包括微信朋友圈的“求刷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