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小企业局日前发布消息,通过对2014年度认定的306家诚信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发现有5家企业分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诚信行为,决定撤销企业的“诚信企业”牌证。这5家被撤销“诚信企业”牌证的企业分别是山西汝琳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市步步升电梯有限公司、山西磊玉硅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龙康旭商贸有限公司和山西新昌物资有限公司。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诚信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规范,也是对企业在法律法规等方面价值的肯定,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重要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比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更为重要。对企业而言,诚信是推动企业生产力提高的精神动力,是促进企业内外有效沟通的桥梁,是企业生存和发展、获得最大利润的基石。
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企业为“诚信企业”,并颁发牌证,是对这些企业在诚信经营方面取得成绩的肯定和嘉奖。按说认定为“诚信企业”之后,企业更应该像鸟爱护自己的羽毛那样去爱惜这块牌证,发挥在诚信经营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然而,有些企业不知珍惜,认为获得荣誉就一劳永逸,反而借这块金字招牌,在经营过程中屡有不诚信记录发生,让“诚信企业”牌证蒙羞。作为主管部门的市中小企业局能在跟踪服务中,发现问题企业并及时出手拿下,可谓功莫大焉。此举,既是对有违诚信原则企业的惩处,让其为不守诚信付出代价,也是对所有获得“诚信企业”牌证的企业的警示。
在此,对被撤销“诚信企业”牌证的企业来说,痛定思痛,积极整改,通过自己的努力再回到诚信企业的队伍中,是当务之急,否则将会失去在市场中的立足之地,被消费者所抛弃。对获得“诚信企业”牌证的企业而言,应以这件事为戒,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克服惰性懈怠思想,牢牢树立诚信理念,让“诚信企业”这块牌证光芒四射,在诚信经营的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