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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鼎城:“老赖”借钱不还恶意逃避诉讼 法院保全财产维护合法权益

【新闻来源:信用中国】 【发布日期:2019-07-02】 【阅读次数:3350】 【打印】

在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送达难成了普遍存在的困难,当事人恶意躲避送达的现象普遍。这次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董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也不例外。

陈某因资金需要,经人介绍认识董某,向董某借款20000元,借款到期后,董某向陈某催讨借款,发现联系不上陈某。董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一纸诉状及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递交至鼎城法院,希望法院能找到陈某,给自己一个说法。这一件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送达问题却让人头疼,在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陈某以拒接电话、下落不明的形式来躲避诉讼,致使多次送达无果。就在承办人准备进行登报刊登送达时,接到了来电人自称是陈某的电话,其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询问法院工作人员是何原因。法院的工作人员耐心听完后,告知陈某缘由。陈某回答说前不久有法院的工作人员给他发过短信、打过电话,自己没有理会。陈某意识到不配合应诉给其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联系董某,主动还款。随即董某向法院递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及撤诉申请,该案得到圆满的解决。

法官寄语:当事人应当积极应诉,配合法院查清案件事实,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生效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财产进行保全,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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