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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增34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新闻来源:健康江苏】 【发布日期:2020-02-02】 【阅读次数:2871】 【打印】

据省卫健委2月2日上午发布:

2020年2月1日0-24时,江苏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4例。其中,南京市7例、无锡市6例、徐州市7例、常州市1例、苏州市4例、南通市5例、淮安市1例、盐城市2例、镇江市1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

新增确诊病例中,6例有武汉旅行史,4例有武汉居住史,2例有湖北以外地区旅行史,21例为此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16岁。女性17人,男性17人。所有病例均已在定点医院救治,病情稳定。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44人,均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2月1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36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出院病例6例。确诊病例中,南京市35例、无锡市19例、徐州市30例、常州市15例、苏州市38例、南通市17例、连云港市13例、淮安市13例、盐城市15例、扬州市13例、镇江市3例、泰州市17例、宿迁市8例;重症病例中,苏州市1例;出院病例中,南京市2例、苏州市2例、连云港市1例、淮安市1例。

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99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16人,尚有3776人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请从湖北来江苏、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江苏的所有人员,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连续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测两次体温。条件允许时尽量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并减少与家人密切接触。其他家庭成员同处同一房间时,应佩戴口罩,及时清洁消毒双手,不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餐具需清洗消毒后才可再次使用。保持家居清洁,可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进行居室消毒。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居家隔离戴上口罩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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