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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网购纠纷案超两成涉卖家虚假宣传或欺诈

【新闻来源:光明网】 【发布日期:2020-11-23】 【阅读次数:2321】 【打印】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就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进行了通报。报告显示,网购纠纷案件争议焦点中,约三成涉食品安全,超两成涉卖家虚假宣传或欺诈。

根据报告,2017年以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量呈波动走势,2019年同比激增近三成。

报告显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网络购物

合同纠纷案件共计4.90万件。 2017年新收1.33万件,2018年新收1.21万件,同比下降9.02%;2019年新收1.56万件,同比增加28.93%;2020年上半年新收近8000件,较上年同期下降0.43%。

另外,食品、数码电器类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引发纠纷案件较多。

例如,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食品类纠纷占比接近半数,为45.65%;其他依次是数码电器类(17.20%)、保健医药类(7.80%)、家具家装类(7.76%)、服饰鞋包类(4.66%)、美妆个护类(4.53%)、家居百货类(4.51%),其他品类合计占比7.89%。 约11.37%的纠纷案件涉及海淘或进口商品。

报告指出,在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30.78%的争议涉及食品安全问题,22.56%的纠纷案件中消费者认为卖家的销售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欺诈行为,21.65%的纠纷案件由于商品缺少必要的标签标注,9.15%的争议涉及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问题,其他争议合计占比15.86%。

报告还显示,在原告诉请中,约九成原告要求赔偿损失,超八成原告要求退货退款。网购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金额较小,平均结案标的额约为4.91万元。80后和90后是维权主力,合计占比超过七成。约四成网购纠纷案件调解或撤诉,以判决方式结案的纠纷中,超七成原告诉请获得法院不同程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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