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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信用评级虚假宣传的公告

【新闻来源:苏州市信用办】 【发布日期:2020-11-24】 【阅读次数:14468】 【打印】

市信用办按照《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发改规发〔2020〕1号),通过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对本市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管理。除此之外,从未委托或指导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或组织类似“诚信企业”评定等活动,也不会对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号称市信用办或发改委委托开展的收费评级活动均属虚假宣传。


苏州市信用办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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