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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要注意这些非法集资新形式

【新闻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21-07-16】 【阅读次数:2856】 【打印】

非法集资形式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手段外,近期还有以下几种非法集资新花样,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

一、以“养老”为名义的非法集资

1、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实施非法集资;

2、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采取商品回购、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

4、宣称“以房养老”的非法集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二、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旗号的非法集资

1、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网络化、跨境化诈骗手段明显;

2、利用热点概念如区块链、虚拟货币等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宣传,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欺骗性、隐蔽性、诱惑性较强;

3、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行为特征。

三、以热点新闻为名义的非法集资

1、疫情期间,不法分子打着“居家理财”名义,设置高息诱惑骗局,大肆宣传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炒作、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财”“躺在床上也能赚大钱”;

2、售卖强身健体“秘方”。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冠肺炎或其他疾病有非常好的功效,通过发布钓鱼链接,使用违规手机APP等方式,诱导用户购买,实施线上集资诈骗;

3、伪装公益捐款,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以红十字会或医院等名义,在网络上发布防控疫情“献爱心”等虚假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

4、除此之外,警惕利用当今热点话题如“建党100周年”“一带一路”“海南自贸港创新发展”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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