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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发出首张“承诺制”法律援助决定书

【新闻来源:淮南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01-14】 【阅读次数:1627】 【打印】

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设立了申请人经济困难说明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取代了原先经济困难证明制度。1月4日,淮南市第一张实施“承诺制”审查模式的法律援助决定书在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正式发出。申请人杨某某通过个人诚信承诺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市法援中心依法审查后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于当日为其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淮南市法律援助推行经济困难说明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建立了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方便了法律援助申请人,提高了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效率。对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会受到不予法律援助或终止法律援助、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依法列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追究法律责任的惩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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