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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提供者应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新闻来源:中国信用】 【发布日期:2022-09-14】 【阅读次数:1940】 【打印】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为用户浏览查看信息提供极大便利,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广泛应用,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适应形势予以规范。《规定》立足当前实际,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规定》明确,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规定》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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