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信用状况是企业长久发展的保障,也是区域内优良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太仓市对照《江苏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综合运用失信约束、教育督促、失信修复等措施,降低失信企业社会占比,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太仓市某企业因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信用评价等级降为D级,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被推送至太仓市信用办开展联合惩戒并实施监管。本着以教育为目的原则,在该企业被监管期间,太仓市坚持将督促和帮扶相结合,使企业在严格守法、诚信经营上取得巨大改善。在该企业满足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并申请信用修复后,太仓市根据新修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后认为符合修复条件,及时帮助该企业完成相关修复流程,使企业信用修复后的正常生产经营得以继续开展。
近年来,太仓市信用领域失信治理成效显著,全市积极探索与市信用办共同探索,建立协同治理机制,通过信用共享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有效减少失信被执行人存量,促进辖区内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