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那3万多的货款都付给申请执行人了。麻烦您尽快把我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都解冻吧!”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仅用3天便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自2017年开始,张某从某工厂购买木材,共欠货款3万余元。2022年11月,该工厂诉至临湘法院请求张某支付货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所欠货款于2022年12月30日前付清。但张某未履约支付义务,工厂遂于2023年1月17日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张某名下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经查发现其账户内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遂立即将其4个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予以冻结。冻结期间,张某感受到了不能正常使用支付功能给其出行、生活带来的诸多不便,遂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1月19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办理结案手续。被执行人张某主动付清申请执行人3万余元货款,法院依法解除其相关账户冻结措施,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高效执行表示由衷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