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宿城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宿城区民政局以信用信息管理为抓手,通过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明确标准,规范信息管理。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宿迁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的原则、类别、要求和获取途径,为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遵循。
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依据社会组织未依法履行义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信用信息,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以来,全区共有129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震慑社会组织违法失信行为。
奖惩结合,引导诚信自律。宿城区民政局协调配合各类社会组织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激励和惩戒措施。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等;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社会组织,建议有关部门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不给予资金资助、不向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为取消或者降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