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监管模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变,监管重点由事前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转变,监管方法由巡查检查向随机抽查转变,监管格局由分散向共治转变。
一是公示即监管。将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统一归集涉企许可、处罚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监督,让企业在阳光下发展。
二是约束即惩戒。实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约束机制,使经营主体一旦受到“列异”“列严”,将会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方面受到限制,有效发挥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作用。
三是共享即共治。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和开放共享,有效破除部门“信息孤岛”,强化信息互认共享共用,助力部门联合联手联动,引导服务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媒体公众等,形成多元共治格局,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监管即服务。打造信用监管工具,实行“一业一查”、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企纾困解难,发挥信用监管护航作用,服务经营主体激发活力、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