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泗阳县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宿迁市社会信用条例》《泗阳生态环境局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帮助企业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服务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入企宣传,强化合规指导。日常工作和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中,包容审慎监管,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与信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信息修复指南,向企业讲解信用修复渠道和修复前提条件,推进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指导及时修复受损信用。
信用激励,树立鲜明导向。将环境守法记录好、保护效果好、信用评价好的企事业单位纳入正面清单,给予减少现场执法频次、重污染天气停限产豁免等支持性政策,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联合惩戒,严守法律底线。与相关部门共享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施联合惩戒。联合银行机构、供水和供电部门,对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红色、黑色的较重和严重失信企业,实施差别化信贷、水价、电价政策,利用经济杠杆倒逼企业保护环境和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