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六个高质量”,以推动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0亿元,增长1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29.5亿元,增长15.3%,税收占比为91%,总量、增量、税比保持全省第一。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2.8亿元,增长10.2%。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强化收支管理,夯实公共财政基础。一是积极做好收入组织。有效利用财税月度分析会工作机制,密切跟踪收入变动情况,统筹做好税务、财政部门收入征管工作;加强与各地的沟通协调,做到全市财政收入总量均衡、结构合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加快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加强罚没收入管理,征缴效率不断提升;支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合力推动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继续发挥好税收协同共治优势,加强财政、税务、工商、住建、国土等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税收征管保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做好对市级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度日常公用经费的控压工作,进一步加大民生改善和实事项目建设投入,用于民生领域的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全部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75.9%。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同步编制,实行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预算收支的跨年度动态平衡。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建立支出进度月度通报机制,确保支出进度保持在合理区间;规范预算调整流程,严控预算调整事项。全面盘活各类存量资金,2018年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总额为272亿元。三是做好财政基础管理。加强乡镇财政工作业务指导,发挥乡镇财政工作指导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对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状况开展季度分析,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有序推进“三级四点”财政部示范点创建,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运用多种形式创新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会计人员教育管理,组织会计职称考评工作,推进领军型会计人才培养,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和后续教育工作。
(二)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一是积极落实税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严格执行提高出口退税率等各项税收新政;配合环保、税务部门扎实细致开展环保税征管工作,保障环保税改革平稳落地;开展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试点,将工业企业按照亩均税收等6项综合指标进行评价分类,对优质企业降档征收土地使用税,全市全年为企业减负约2.39亿元。二是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按照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要求,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并保持两套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政府支出项目更加清晰准确,规范了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的支出行为,提升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强化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制定《2018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作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编制的依据;同时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对项目申报、资金审核等环节应用信用信息进行审查。升级改造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新增“自动查重报警”功能,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大授权支付比重,优化财政授权支付流程,所有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全部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强化单位财务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了预算单位用款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五是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落实。积极宣传贯彻新的政策制度,确保政策规定实现市、县(区)、乡镇的全面覆盖;开展新政策业务培训,实现人员素质的全面提升;选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三类单位先行试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改革落实提供实践经验。此外还完成了各单位的资产核实归类,实现了业务信息系统与会计信息系统的对接,为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正式实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落实重点工作,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切实有效。依法规范政府债务举借管理,严守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红线,全年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以内。落实《苏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及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分析评价债务风险水平,实施分类预警和控制。积极组织全市各级申报置换债券,2018年全市置换债券62.94亿元,将存量非政府债券形式的政府债务全部置换成政府债券。强化偿债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扎实开展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完成我市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数据核查,研究制订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二是积极推动开展精准脱贫工作。加大薄弱村脱贫转化帮扶力度,安排挂钩帮扶薄弱村载体项目和公共服务奖补资金共计1亿元,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深化涉农补贴改革,全面规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稳步提高各类救助标准,实施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帮助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平稳推进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认真做好对口扶贫资金保障,不断优化对口扶贫工作机制,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对口扶贫资金2731万元。三是大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保护投入,2018年落实市级环保支出计划资金1.12亿元,比2017年增长30%。贯彻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根据各区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减排量情况做好考核奖励工作。规范市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治理和保护的投入。持续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全市财政安排生态补偿资金8.07亿元。落实区域环境补偿制度,推进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区域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拨付生活垃圾处置区域环境补偿资金1亿元。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6+2工程建设,推进苏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实施。
(四)积极主动施策,助力更高质量发展。一是牵头做好供给侧改革降成本工作。牵头制定出台《2018年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扎实推进、逐条落实,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各类要素成本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负,2018年全年各项惠企减负政策落实帮助全市企业减轻成本负担约400亿元。二是积极运用财政金融手段助力小微企业发展。2018年省、市两级财政追加出资4000万元用于扩大苏州市“苏微贷”风险融资补偿资金,对列入“苏微贷”名录的企业,银行按10倍杠杆放大贷款规模,苏州市“苏微贷”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总额达1.2亿元,“苏微贷”贷款余额达12亿元。优化“小微创业贷”政策,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门槛,累计投放近40亿元小微贷款,扶持小微企业约1200户。三是加强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运用。将平台经济列为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新兴金融、现代物流等十大重点领域平台建设。推进“服务通”担保基金和服务业创投引导基金实施,累计担保金额达到23.24亿元,有效推进服务业发展。四是优化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细化落实《苏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各项管理要求及操作流程,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实施动态管理。
(五)坚决保障民生,服务“四个名城”建设。一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财政金融协同支持“三农”发展,“农发通”“惠农贷”累计发放农业贷款近2亿元;落实国家农村改革试点任务,做好水稻收入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首轮试点提供风险保障约2300万元。加强“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安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7000万元,用于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3800万元,提升苏州城区“菜篮子”保供水平。二是大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推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支持教学资源库建设,助力高水平发展;推动师资队伍内涵建设,实施姑苏教育人才计划等优化教师人才成长环境;加大基础教育信息化投入,打造“线上教育”共享模式,让全体中小学生平等便捷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三是大力支持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文学艺术阵地、人才培育、志愿传播工程建设,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继续推进“文化消费季”惠民活动,结合“互联网+”新形式,创建“文化云平台”,市民可随时预约各场馆开展的文化活动;推进全民健身工程,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向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共同发展。四是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和医疗养老体系。进一步提高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2019年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520元/月;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工作。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修订完善公立医院补助办法,积极保障健康苏州“531”系列行动计划,进一步提高苏州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五是支持惠民实事工程建设。落实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资金,推进姑苏区六大工程建设和老新村整治、交通安防建设。加快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进程。全面完成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各项任务。推动全市“厕所革命”,支持姑苏区古城范围内的200座公厕改造。加大住房货币化保障力度,不断优化住房保障方式。落实公交化先发展战略,全方位开展公交都市创建。
(六)践行科学理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122个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均实现与预算的“四个同步”。选取10个项目试点绩效跟踪管理,对偏离预期目标情况的及时督促以纠正。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绩效整改跟踪机制,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结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指标体系。二是扎实做好财政监督工作。制定了年度财政监督检查指导意见和工作计划,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综合检查、扶贫资金“双随机”检查以土地征收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调查等各类检查。优化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细化监督检查、财政核查等监督方式的工作步骤,规范财政监督行为。组织召开监督检查案例分析交流会,提高全市财政监督工作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年初制定《2018年苏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计划》,从严把质量关入手,多措并举,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效避免了政府工程项目“三超”现象的发生,2018年全年审减、节约资金30亿元。四是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和市级文化企业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常用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严格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管理改革,选定具有资产管理经验的国资公司作为委托管理机构,统一办理对外招租、租金收缴等相关事项。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修订出台了《苏州市市级国有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便捷审批流程,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权下放给各市财政部门,开发上线采购方式变更与进口采购网上审批、网上合同备案、投诉举报跟踪的软件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六是加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严格做好市级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编制管理,对不必要、项目资金无法落实的项目进行缩减和调整;核查整改资金筹措方式,确保财政资金筹措依法合规;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及运营,强化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支出责任,将我市轨交项目资金保障方式从财政兜底模式调整为企业市场经营模式,激励轨道公司加强服务,提高经营水平。
(七)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廉洁高效队伍。一是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积极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运用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推动各党支部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建设“行动支部”。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立足财政工作实际,突出关键岗位、关键时节和关键领域,实现党内监督无死角。在重点节日前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节前廉政短信,以春风化雨的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正气、廉洁过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定期向局党组述职”制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上下贯通、任务“一杆到底”。依托苏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纪实信息平台,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履责记实留痕机制。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好“学业务,担素质;强管理,转作风”专题活动,全面提振精神,压实责任,以“业务扎实,作风务实,管理周严”为目标,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工作绩效。创新“财政大讲堂”的形式和内容,以“两实一严”为目标,邀请局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处长走上讲台,结合分管工作领域讲解财政业务知识,提高了讲座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启发性,全面提振精神,提升工作绩效,以优良作风引领政风行风。抓好干部基础培训,推动我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不断丰富离退休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改造退管会活动中心,组织好各类老干部文体活动。
三、2019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是围绕财政收支主线加强财政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加强分析研判,统筹做好收入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板块间的沟通交流,确保全市收入增长保持平稳;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涵养可持续增长税源,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做好财政支出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强化预算资金审核,确保财政资金用得更精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使用更均衡。
二是围绕防范重大风险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到位,在进一步全面摸清债务规模和相关资产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确保隐性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密切关注基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和风险防范问题,加强对乡镇全口径债务管理的指导、考核和风险预警。确保政府投资规模可承受、合理化,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政府项目和投资规模。推进政府债务管理的机制和体制科学化、规范化,为依法、规范、公开、透明推进债务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三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整合市级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逐步完善智能制造苏州方案。借助苏州市产业、市场、人才和区位优势,推进重点打造新兴金融、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平台建设,推进服务业新业态投资基金建设,为平台经济的集聚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促进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深度研究科技金融的使用新方法,探索信贷、担保、保险、创投、人保基金等金融机构进行协同创新。
四是围绕体制机制优化深化改革举措。进一步牵头做好降成本工作,梳理各项存量和新增简政、减税、降费措施,继续推进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完善,健全降成本工作定期交流机制。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执行《苏州市级市立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强化市立项目预算管理,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积极贯彻上级政策、制度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条件成熟地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做好优化审核,确保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质量。推动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改革落地,组织好新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是围绕民生关切重点加大保障力度。支持教育优质提升,研究完善与本地教育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发展性经费,重点支持学校内涵建设。推进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强化就业政策与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联动。持续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提档升级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现大市范围内通联通办,助力创新创业。推进医疗卫生重点迁建项目进度,加大对苏州市太湖新城医院、苏州市妇幼保健院、苏州市转化医学中心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项目有序开展。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优化“四个百万亩”布局,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业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农业”,着力推进优质农产品电商化、农产品电商品牌化。
六是围绕财政资金绩效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构建绩效与预算融合机制,在预算编制阶段建立并强化绩效目标对预算的指导作用;强化部门主体责任,试点开展部门自主绩效管理工作;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逐步形成规范化的绩效标准体系。继续推动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实现财政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监管合力;着力实现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和风险防控。继续规范实施PPP项目管理工作,以落实财政监管和实施机构管理责任为基础,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切实履行采购程序,强化项目履约监管,构建PPP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体系。
七是围绕干部作风效能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学业务,提素质;强管理,转作风”专题活动,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善学善用、务实进取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压紧压实。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创新教育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自觉学廉、讲廉、倡廉、行廉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