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抓财政收支管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为苏州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
(一)积极稳妥做好财政收入组织,全面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实现财政运行整体平稳有序。
1~6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6.9亿元,增长8.2%,税比91.3%,收入总量、增量、增幅、税比均列全省第一。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01.4亿元,增长6.5%,非税收入完成105.5亿元,增长28.9%。1~6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5亿元,增长6.5%。其中,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完成834.9亿元,增长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8.4%。在支出安排上,坚持把握合理的规模和进度,多措并举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支出定额标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大力推进存量项目清理和盘活存量资金,上半年全市盘活存量资金166亿元。严格控制预算追加,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执行定额标准。
(二)调整完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1.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有效落实。成立苏州市财政局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处室责任和时间要求,全局联动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组织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确保政策宣讲解读到位。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召开多轮企业座谈会,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收集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积极对上反映。
2.继续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控降存量债务规模;加强对乡镇债务监测和指导,实施乡镇政府隐性债务分类管理。二是支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2019年全市环保支出预算安排43.3亿元,重点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监测、治理和保护。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实施垃圾处置区域环境补偿政策,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市财政下拨4.2亿元支持开展太湖围网综合整治。三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今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薄弱村帮扶解困资金1亿元,重点帮扶100个经济薄弱村;完善因病致贫等困难群体救助政策,提高扶贫帮困救助标准。四是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财政支农预算稳定增长,今年全市涉农支出预算安排增长23%。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改革,基本农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100%。推进生态补偿提档升级;支持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今年市级财政安排1.45亿元支持美丽村庄建设,安排3600万元支持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建设。
3.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一是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稳步提高就业补助标准,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3.4亿元用于支持就业。严格落实社保降费政策,做好社保基金收支测算,保障基金平稳运行。二是保持政府投资规模稳定适度增长。加大交通、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2019年市城建交通项目资金年度计划较2018年增长12.7%。三是加大“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力度。2019年市财政安排商务发展类资金2.03亿元,重点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和以中欧班列为代表的国际物流运输体系。统筹中央、省、市三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2亿元,助力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四是稳定金融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意愿。支持建设“政银企”三方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与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为企业增信,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发“小微创业贷”产品。五是继续推动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市级现有15只由财政直接出资的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26.5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认缴出资约17.7亿元,实际撬动社会资本形成的投资总规模约为153.2亿元。
4.构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一是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市财政继续安排3000万元,对2018年完成去产能任务的地区进行综合奖补;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严格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二是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2019年全市科技支出预算安排159.8亿元,1~6月已完成52.5亿元,增长35.8%。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的支撑作用,支持重点领域有效突破。三是支持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19年苏州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规模达到5亿元,较上年增长25%。加大对大企业和领军企业设立先进技术研究院的支持,激发企业持续创新活力。市财政2019年起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制定出台对氢能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产业扶持发展政策,每年安排不低于产业类发展资金25%的资金用于先导产业的投入,支持推动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5.着力加强民生领域资金保障。支持优质教育均衡发展,2019年全市教育经费预算达到338.6亿元,同比增长11.9%,加快新建改造一批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稳步扩大优质公办教育资源供给,逐步缓解公办义务教育供需矛盾;支持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各类教育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帮困体系。稳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全市企业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提高约5%,城乡低保提高到每人每月995元,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今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7200万元,支持健康苏州“531”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制度,专项救助报销比例提高至75%。
(三)加快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实现重点任务有效落实,构建安全高效的财政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出台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同步推进其他领域事权清单化管理。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制定农业人口转移支付办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研究建立“滚动管理项目库”。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增加对政府债务限额、地方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信息的公开。推动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加快各级财政部门的平台对接,提升征缴效率和便捷性。开展对各市、区财政银行账户管理和资金存放情况检查,排查财政资金管理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和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制定出台《全面落实市级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着力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问题。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评审力度,紧扣重点项目和重大资金,不断完善评审工作机制。
组织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政策培训,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人员培训,指导行业加强自律和提升质量。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调研,起草《苏州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情况报告编制,首次全口径向人大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情况。进一步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坚持统筹多方资源,聚焦重点领域,跟踪政策成效。科学编制年度城建资金计划,合理安排调度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后续管理,对历年竣工未决算项目进行清理。
全面做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保障专项斗争经费,加强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梳理甄别相关线索提供市扫黑办。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办公区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完善节假日值班制度。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分类做好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资金、人员、资产划转事宜,调整局内户管处室,明确过渡期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拨付新组建部门开办及筹建经费,保障涉改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财政机关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谈心谈话制度,帮助全体财政干部把牢“思想关”。建立“一把手讲纪律廉政微型党课”警示教育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大决策全面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把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丰富组织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筹建“彩虹”党员服务中心并正式开馆,财政“两馆一家”荣获市级机关“十佳先锋阵地”。组织机关部分支部与农发集团支部开展结对,成立行动支部,共同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对照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周密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序推进干部选用、轮岗、交流。重视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干部队伍结构实现进一步优化。深入开展“学业务、提素质,强管理、转作风”专题教育,安排更多的业务骨干和年轻干部走上讲台。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
(一)继续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跟踪政策落实动态情况,做好全方位服务。高度重视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落实,关注减税降费政策在市场主体中的落地情况,跟踪市场主体的反映,提升站位、靠前服务,切实把好事办好。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认真收集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加强分析研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不让政策搞变通、打折扣,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努力克服不利因素,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进一步夯实税收协同共治基础,加强和执收单位的协调,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收入组织,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同时也坚决不征收过头税;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项目,依法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分析,注重月度间收入增幅的合理均衡,不断提升收入质量,统筹做好收支平衡工作。继续跟踪分析好重点企业税源情况,支持加强税源培育,确保下半年财政收入在合理区间平稳发展。
(三)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保持重点领域支出强度不减,充分发挥财政稳定和调节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更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财政政策和资金安排,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攻坚。继续加大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做好铁路、轨道交通、高架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资金筹集和调度,保障重点项目按期推进。做好保基本民生方面的资金安排,支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教育、文化、“三农”等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提标补助政策,持续提升民生领域工作成效。
(四)牢固树立防风险守底线思维,全力做好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坚定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部署要求,严格规范举债行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帮助融资平台做实主业,提升平台自身造血能力。
(五)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加快落实。加快推进市、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强各级财政可持续性。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苏州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加快出台配套的实施办法。深化政府投资基金改革,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对投资基金统一归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加强相关问题研究,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领域当前反映突出的问题。
(六)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的建设推向更高水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凝心聚力提升财政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抓好财政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思想教育,从严监督管理,严肃追责问责。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