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财政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8号)要求,截至目前,苏州市各区财政局已完成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备案登记工作。据统计,全市共有2847家代理记账机构(含479家自贸区机构,58家分支机构)符合备案登记条件,予以备案登记,通过备案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可接受代理记账业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经审核通过备案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应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文件精神,依法办理业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遵守行业操守,杜绝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各级审批机关和职能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对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运营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