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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展苏州市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检查的公示
来源: 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7-09 09:43   访问量:

根据苏州市财会监督2024年度工作计划,定于2024年7月至9月,对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关键部门、重点品类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关键部门、重点品类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等情况,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问题整改、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重点对抽取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执行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及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全流程检查。

同时,各县级市(区)财政局负责对当地预算单位关键部门、重点品类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范围

1.苏州市级检查对象为10家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具体如下: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苏州市民政局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各县级市(区)财政局按照“谁检查、谁处理”的原则对本地区预算单位关键部门、重点品类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开展检查,选择本地区检查对象。

四、检查人员

1.本次检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质量控制、跟踪反馈等。

2.市级检查组成员由市财政局各相关处室业务骨干、特邀财会监督员及中介机构人员组成。

3.各县级市(区)财政局成员由各地区根据情况确定。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郑淇,联系电话:0512-68616536,邮箱:szczjdc@sina.com,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

                                                     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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