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和依据: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发改规划发[2020]34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2020年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苏发改综合发[2020]545号)的通知要求
拟解决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城镇化发展方式也总体呈现深层次与根本性变革新特点,及时启动《苏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研究编制,进一步加快城镇功能与乡村振兴互动并进,全面提升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对助力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支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特殊深远的重要意义。
解决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及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质内涵,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为抓手,以创新完善制度安排为根本,全面回顾总结苏州城镇化发展道路及《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实施情况,深入分析趋势特征与机遇挑战,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改革举措,引导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特色实践路径和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推动苏州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结出更多丰硕成果,为“强富美高”“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苏州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