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筑牢长三角生态安全屏障,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为了推进条例的起草工作,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太湖生态岛保护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发改委负责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吴中区政府和金庭镇政府制定《关于支持太湖生态岛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的相关工作。
拟解决的问题:
统筹“国家战略、太湖使命、苏州愿景”三大时代要求,紧紧围绕关于“走好绿色发展新路子、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的要求,坚持以更长远的发展眼光、更牢固的底线思维,坚守战略定力,通过立法保障和政策举措的制定,建立健全强化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生态安全与人民福祉,形成生态岛保护和发展的强力保障机制。
解决方案:
一是加大生态优先保护力度。主要涉及生态环境治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和村庄风貌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等6个方面。
二是加大绿色发展支持力度。主要涉及支持农文旅发展、农产品绿色发展、化肥农药减量以及发展绿色交通内容。
三是加大重大要素保障力度。主要涉及加大财政支持保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多元化资本参与、完善土地利用制度、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强化人才引进激励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