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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展改革委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来源: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10-11 13:42:35 浏览量:字体:

市发改委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序号

行政合规事项

常见违法行为表现

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

风险等级

合规建议

指导部门

1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不得弄虚作假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规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6号)

第十九条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机构弄虚作假,导致节能评估文件内容失实的,由节能审查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指南》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不得弄虚作假。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电话:68616951

备注:风险等级是指发生频率,发生频率较高的为★★★,发生频率一般的为★★,发生频率较少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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