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世大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郭敏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苏苏房金决催[2024]1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附件:《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苏苏房金决催[2024]1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