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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区部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等三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15:48   访问量:

关于废止《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区部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等三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规〔2024〕2号

各市(区)局、分局,市局各部门: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市局对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5月29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三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1.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修订)》的通知(公规〔2013〕1号)

2.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区部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公规〔2013〕4号)

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公规〔2014〕1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公安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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