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供销合作社、相城区商务局、高新区城乡发展局、市社机关各处室、各社有企业、各社会团体: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社拟于2023年11月中下旬召开苏州市供销合作社第八次代表大会。现将大会代表的组成、名额分配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组成
代表组成由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代表、基层供销合作社代表、农村综合服务社代表、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代表、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代表、社团单位(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代表、企业代表、开放办社成员代表等组成。
二、名额分配
代表名额为100人。其中,张家港市社13人,常熟市社13人,太仓市社13人,昆山市社13人,吴江区社13人,吴中区社10人,相城区3人,高新区2人,苏州市社领导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14人,苏州市直6人(详见附件1),苏州市直单位包括社有企业和社团单位。
三、代表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和熟悉供销合作事业,有较强的议事、建言能力;坚持合作制和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在为“三农”服务中成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农民群众利益,由较好的群众基础;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产生的办法是:各市(区)代表分别由各市(区)供销合作社根据市社下发的名额分配表,结合实际情况选举或推荐产生;相城区代表由相城区商务局根据市社下发的名额分配表,结合实际情况选举和推荐产生;高新区代表由高新区城乡发展局根据市社下发的名额分配表,结合实际情况选举或推荐产生;社有企业代表由各单位选举或推荐产生;社团单位代表由各社团选举或推荐产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各市(区)供销合作社、相城区商务局、高新区城乡发展局代表确定后,填具《苏州市供销合作社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汇总后填写《苏州市供销合作社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4)。苏州市社和市直代表选举或推荐产生后,由各单位填具《苏州市供销合作社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苏州市社统一审核。上述表格请于2023年11月8前报送市社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审定(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单汇总表请从“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官网”“公告通知栏”下载,以电子打印件报送,同时附电子版表格和2张写有代表姓名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照)。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凤凰街221号
联系人:贺宏
联系电话:65238556
传真:65234761
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