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相关精神,以及《关于组织2021年度镇村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奖励申报的通知》申报要求,经各镇(街道)或开发区(功能区)申报、各县级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联系电话:68616261(业务咨询)、68616367(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相关精神,以及《关于组织2021年度镇村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奖励申报的通知》申报要求,经各镇(街道)或开发区(功能区)申报、各县级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联系电话:68616261(业务咨询)、68616367(市工信局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