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86号)、省节能监察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苏节能监察﹝2023﹞21号)的工作要求,11月6日至17日,省节能监察中心组织第三、第六监察组对我市的1家水泥企业和13家数据中心开展异地节能监察,其中含4家国家绿色数据中心,目前相关节能监察工作已圆满完成。
监察组根据《水泥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工作手册》,以及202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水泥和数据中心能耗限额标准开展节能监察,在掌握企业能源消费现状、能源计量与统计、能源管理制度建设、节能管理措施、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的基础上,重点核算了能耗限额标准实施一年来水泥制备工段单耗和数据中心电能比。
新发布的能耗限额标准对水泥和数据中心行业的能效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强化了新标准的贯彻落实,推动企业进一步开展节能降碳、降本增效工作,促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