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缴未缴年限超过3年,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时需提供的“能证明补缴期间存续劳动关系的原始法律文书”是指什么?
时间:
2024-09-02 13:04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大中小】
因应缴未缴年限超过3年,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时需提供的“能证明补缴期间存续劳动关系的原始法律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在办理补缴手续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补缴期间存续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