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各类用人单位至社保就业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缴纳全额补贴
二、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三、实施主体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实施依据
1.关于印发《苏州市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文
2.《关于完善苏州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3.关于落实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第一条
五、服务对象
单位
五、服务范围
实行属地管理,单位参保地
六、办件类型
即办件
七、办理时限
立即办结。
八、办理条件
各类用人单位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持有经确认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有效证件)、东西部扶贫协作苏州受援地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九、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首次申报)
2.苏州市区参保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十一、办理机构及地点: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社保就业服务大厅窗
十二、工作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三、办理途径
现场办理
十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五、咨询查询途径
0512-69820415、0512-69820416、12333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12333
十七、办理结果及结果反馈形式
资金发放形式:回执
十八、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