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确保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2020年8月28日至9月28日,苏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以“五个突出”,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
一是突出对标《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检查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对未按《条例》规定执行的违法行为,采取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项目停工并处罚款、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方式进行处罚。
二是突出劳动合同制度,着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深入建筑工地、企业一线,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集中审核劳动合同合法性、规范性,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指导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通过扫描、订立电子合同等方式,将劳动合同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
三是突出排查问题隐患,集中化解欠薪案件。全面清查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发生过欠薪的社会项目以及家装企业和受疫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欠薪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查欠薪违法行为,又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推动实现阶段性清零。对历史疑难欠薪陈案,通过综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四是突出曝光严重欠薪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集中公布一批严重欠薪典型案件。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做到应列尽列,并及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联合惩戒。
五是突出督办案件“回头看”,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2020年已查办、督办结案的重大欠薪案件进行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做到案结事了。深刻检视案件反映出的工作短板和监管漏洞,对查实的失职失责、懒政怠政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