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地方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规范》第一次讨论会在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召开,标准起草组成员和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上,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王建洪介绍了本次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的简要情况,并提出,标准内容应准确、清晰、简明,具有本地特色,符合工作实际,便于实施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引领性作用,助力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效能。
会议期间,张家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云良对张家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零星维修报修流程、大中修申报流程和具体维修的方式方法、费用支出等做了简要介绍。市质标院代表李辰对初稿内容和框架修改部分进行解读后,起草组成员对标准文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研讨,针对标准初稿在维修管理范围、流程、审核、留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表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下一步,起草组将充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梳理本次讨论会的研讨内容,对初稿进行完善修改,保证标准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助力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工作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