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标准的落地实施,推进标准化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通过标准的落地实施,不断提升机关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在扎实做好标准化体系架构、文本编写、实践训练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机关事务标准落地实施的指导意见》。
《意见》共分七条:分别从“加强标准宣传培训、推动各项标准使用实施、做好相关标准实施的过程管理、做好标准贯彻实施自查督查、做好标准修订完善工作、真做好标准化评估复审工作、立标准落地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就推进标准的落地实施提出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指出,要积极借助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企业内部有关宣传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提高一线员式的知晓度、参与率,积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开展标准实施的操作实训,提升标准执行率。要按照“一化带五化 五化促一化”总体要求,通过标准的落地实施,对机关事务管理职能进行科学优化固化,进一步集中和加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制度体系,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治理水平。要强化标准落地实施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落地实施痕迹化管理要求,确保实施过程有计划、实施要素有记录、工作全程有台账。要通过日查、月查、季查、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等形式,对标准化工作落地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标准有效落地。要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的搜集整理、科学分析,对标准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进行适时修改、动态完善。要强化标准落地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常态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建立标准落地实施的成效评估和改进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将标准落地实施情况与机关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与社会化服务单位履行服务合同的绩效考核挂钩。
为强化针对性、可操作性,《意见》还就有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细节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对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是标准实施的主体和方法步骤。明确了标准实施主体为制定标准的机关处室及行政中心相关社会化服务单位。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延伸服务保障单位参照实施。明确了标准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制定实施标准计划、完善实施基础条件、紧扣实施重点要点和做好实施记录反馈”4个步骤组织实施,并且对相关细节进行了明确。
二是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办法,主要包括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和职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结果应用等内容,目的是通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促进标准有效落地实施。
三是标准实施评价与改进。主要是明确了标准评价的方法和程序、议价方式、评价结果及应用,标准实施的改进验证、改进评审等,通过评价和改进,对标准进行合理性进行动态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高标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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