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发布的并刊登于2024年7月24日《苏州日报》A04版的“关于乌鹊桥路68号(原53、55、59号)公开拍租公告”,竞拍人报名应提供须具备网红集群业态基础业务服务能力,须具备抖音或快手生活服务星级服务商认证资格评价为不低于S3或平台认证MCN机构等级评价不低于S3等相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更正为:竞拍人报名应提供须具备网红集群业态基础业务服务能力,须具备抖音、快手同等知名头部视频运营商服务认证资格相关资料(以上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特此更正!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