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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港口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布置会
信息来源: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14:57:00   字号 【  
导读:

7月10日,为着力提升全市港口污染治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港口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布置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钱敏磊、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苏州港管委会办公室、市交通执法支队、市港航中心、局港航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局港航处解读了市局《关于开展全市港口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各地各单位要坚决扛起港口环境保护行业监管的政治责任,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强化问题整改,强化现场监管,强化责任落实。会上宣贯了交通运输部长航局《长江经济带港口和船舶岸电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加强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钱敏磊就全市港口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作出部署。

钱敏磊指出,一是要提高站位,树牢责任。开展全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集中攻坚行动,是当前港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要和生态环境、城管、水务等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是要认真排查,不留死角。各地要对每一家码头企业按照港口码头审批环保手续、环保设施配备基本要求配备及使用等要求进行再梳理,排查码头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泊位范围、环保设施配合及使用是否达标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核对,形成问题清单,尽快落实整改。要对照港口环保监管职责,明确排查重点,认真对标对表,严禁知难而退。

三是要积极整改,实现闭环。对问题码头整改工作,标准要高、动作要快、材料要全、长效要久,要切实避免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实际行动推进港口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四是要强化执法,形成威慑。各地要加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停业整改。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实施综合处罚,对涉及交通处罚事项的要严格查处,涉及其它部门的,要做好线索移交,形成威慑。要结合内河港总规修编,督促保留码头整改到位。

五是要加大督查,营造氛围。市局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市港口污染防治调研活动,调研发现问题将发通报。要加强宣传,共同发力,将码头环保要求和绿色生态港口倡议书相关内容传达到企业每个操作人员,营造全员参与环保治理的行业氛围。要以案促改,全面落实整改,全面提升我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和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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