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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苏州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9-03 11:02浏览量:字体: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办学有规律,教师有主业,要求全国上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责主业。当前,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名目多、频率高,一些机关部门、群团组织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多、耗时长。这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占用了教师大量时间、耗费了教师大量精力。对此,必须牢固树立教师的天职是教书育人的理念,切实减少外部环境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校园,把时间还给教师。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

2.《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通知》(苏办〔2020〕18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有5个方面,共15条措施。

一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主要针对涉及中小学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多、频率高等问题,提出了建立清单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清理精简督评考创事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等工作举措,切实避免一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进校园、入课堂。

二是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主要针对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名目多、耗时长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安排专项任务、从严控制进校园项目、杜绝摊派无关事务等工作举措,并规定面向中小学开展的各类“小手拉大手”和教育宣传、技艺展演、公益科普、示范观摩等进校园活动,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统筹安排,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的不重复安排。

三是统筹规范报表填写工作。主要针对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活动交叉重复等问题,提出了规范精简各类报表填写、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等工作举措,努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四是统筹规范抽调借用教师事宜。主要针对中小学教师借调过于随意、非教育教学会议培训过于频繁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规范教师培训和会议、统筹安排校内活动等工作举措,确保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五是强化教师减负工作保障。主要围绕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教师减负工作合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减负机制和强化督导保障等方面明确了落实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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