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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苏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我与祖国共成长”合唱比赛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07-18 14:07浏览量:字体: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展现苏州青少年学生在党和新中国的阳光沐浴下,健康茁壮成长,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我与祖国共成长”合唱比赛,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赛对象为苏州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及职业学校的学生。本次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校各组限报一队。各市、区所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先组织预赛,预赛的各组别第一名参加苏州市比赛(各市、区各组别限报一队)。

二、比赛分组

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业学校组四组

三、演唱形式与要求

演唱形式为两个声部以上的大合唱,人数不超过42人(含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每队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定,要求弘扬主旋律,讴歌祖国,表达爱国颂党的美好情怀。每队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伴奏形式统一为现场钢琴伴奏

四、报名时间与比赛日期

1各市、区比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920日。报名请以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稿的形式发至邮箱:luyinyue@126.com。联系人:鲁吟月,电话:65218112

2比赛日期:2019927   

五、评委与设奖

1比赛评委由苏州市教育局聘请专家担任

2各组别分设团体一、二、三等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各组别一、二等奖单位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每队限报两名)。

六、其他事宜

1领队会议于 2019924(周二) 下午2点在苏州市教育局212会议室召开 

2具体比赛事宜领队会议通知

3参赛学生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籍学生

4指挥必须由本校教师担任,钢琴伴奏可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

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接本通知后,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苏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我与祖国共成长”合唱比赛报名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962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苏州市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我与祖国共成长”合唱比赛报名表

 

单 位

学校名称:(盖章)

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歌 名

                           

演唱时间:     

指导老师

姓名: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领 队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备 注

 

 

注:1.学校名称填学校全称,盖章生效。

    2.苏州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联系电话:65218112  联系人:鲁吟月   

       邮箱:luyinyu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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