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
这是苏州第一部针对创新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通过建章立制让创新有法可依
苏州打出一套组合拳
苏州在全省首次将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比例,从不低于70%提高到不低于80%,全省最高、全国领先。简而言之,就是科研人员能分到的收益更多了。
苏州市科技局副局长胡捷表示:《条例》既要对上衔接,又要体现示范引领性,最终还要可落地可操作。希望通过制度保障,让更多科技工作者更好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除了给科研团队更多收益分配,在创新链条上,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知识产权。《条例》设置了知识产权专章,围绕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全过程,提供法治化保障,助力企业在创新赛道上先人一步。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业务部部长陶波介绍:预审可以提升专利申请的质量、压缩授权周期。随着《条例》的实施,下一步将更好地服务创新集群发展,让更多的专利申请进入“高速公路”。
除了收益分配和知识产权,《条例》对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联合体分类培育等关键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此外,还考虑到金融服务、用地用房等具体细节。将好的做法、前沿探索,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予以固化,这正是制定《条例》的意义所在。
只有让广大创新主体迈开步子、放开手脚,才能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形成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