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快建设苏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根据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苏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近期,科技部批复苏州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试验区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战略部署,坚持以新一代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核心主线,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和开放创新政策试验,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新路径新机制,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赋能苏州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示范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全国大中型城市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经济转型发展路径树立“苏州样本”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
到2023年,苏州试验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以“AI+制造”为特色的技术应用示范区、以“开放创新”为引领的政策创新先行区和以“人文关怀”为内涵的社会实验样本区,苏州成为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新高地。力争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3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2000亿元,集聚人工智能企业超1000家,形成应用示范企业170家,培育超亿级企业10家、超10亿级企业5家;力争形成30个全国领先、特色鲜明、深度应用的场景,打造10个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典型应用场景示范区。
三、《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主要由研究起草、征求意见、会议审议等阶段。通过参考学习上海、重庆、成都、杭州等地区相关政策经验,结合苏州实际,苏州市科技局草拟了《实施方案》初稿,并向市相关部门和各板块征求意见,在汇总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并报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和附件等五个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概括了制定的背景和要求。主要目标明确了苏州试验区到2023年的具体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强化区域创新联动,构建整体协同发展新格局、建设开放创新平台,打造产业基础设施新高地、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新机制、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新活力、拓宽融合应用场景,树立创新示范应用新标杆和开展社会管理实验,探索智能时代治理新路径等六个方面共计21项具体任务。组织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和营造宣传氛围等3条具体措施。附件是苏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战略咨询委员会名单,借助咨询委员会力量,为试验区建设重大事项提供指导意见和决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