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峰同志,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张建明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法治建设、信访、区划地名、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市殡仪馆、市救助管理站,协助分管办公室。
严 强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老年人权益保障、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等工作。分管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处、市社会福利总院、市养老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协助分管规划财务处(审计处),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黄蕾蕾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儿童福利、信息化建设、综合考核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处、信息化处、儿童福利处、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分管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王 峰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罗 迪同志,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社会组织管理、慈善、福利彩票销售和管理、工青妇等工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慈善事业促进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局属社会组织。
杨小勇同志,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养老、老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