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收费行为,做好我市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退费的监管工作,推动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转发〈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诚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5月14日
二、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平泷路158号苏州市民政局1611,邮编215031。
2.电子邮件地址:ylzx@mzj.suzhou.gov.cn。
感谢您的参与,您的意见将对起草《关于转发〈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附件:关于转发《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