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全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满意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苏州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苏府办〔2024〕42号)精神,结合民宗工作实际,制定苏州市民宗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作内容
1.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时间:全年);
2.检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时间:3—12月);
3.检查指导“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时间:3—11月);
4.检查指导行政执法规范化情况(时间:3—12月);
5.检查指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情况(时间:3—12月);
6.检查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时间:3—12月份);
7.检查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情况、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时间:3—12月份);
8.其它监督检查事项。
二、有关要求
1.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监督主要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2.各县级市(区)民宗局,局机关各处室应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有效提高全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3.政策法规处将及时汇总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对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