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苏州渔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自去年11月起,我市聚焦四个关键点位,全力保障“鱼篓子”质量安全。
一、聚焦群众关注点,强化源头专项抽检
围绕“鲫鱼、鳊鱼”等重点水产品种,开展省、市两级监督抽检,同步进行快速检测,做好出塘销售上市前“批批检”工作,严防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行动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快速检测930批次,监督抽检139批次(省级100批次、市级39批次)。
二、聚焦管理交叉点,联合开展执法检查
创新制定《苏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畅通产、运、销全链条监管,充分发挥横向协同机制作用。行动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主体700余家次,查办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5起。
三、聚焦整治薄弱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创新出台《关于开展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包县级市(区)包片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到人,打通基层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水产专项整治“双报备”及“周报告”制度。行动以来,全市累计录入双报备主体信息115条,累计向省专班上报周报25篇。
四、聚焦问题多发点,营造知法守法氛围
强化垂钓场所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布《关于加强垂钓场所地西泮药残专项治理的通告》。线上微文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张贴《苏州市水产养殖环节规范使用兽药告知书》,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册,营造执法守法良好氛围。行动以来,全市累计发布微文报道20余篇,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普法对象700余户(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