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监局关于做好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全市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
一是积极统筹部署。市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梳理工作任务,统筹部署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含兴奋剂药品零售专项检查、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质量监管、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印发工作文件、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使用单位以专项检查整治内容为重点,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年度内审、自查工作。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聚焦国家、省药监局明确的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品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对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检查。通过采取飞行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等现场检查方式,确保检查成效。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原则,加强检查稽查衔接,对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依法查处、举一反三,及时采取有效风险管控措施,彻底消除风险隐患,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药品安全是民生关注重点,通过开展药品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