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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3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6-27 19:28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220kV周峰4X71/4X72线55#66#段迁改工程、江苏苏州浦庄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江苏苏州文陵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等3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51111640512-65112902

       箱:fs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220kV周峰4X71/4X72线55#66#段迁改工程

本项目220kV迁改线路位于苏州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220kV周市变位于昆山市周市镇金茂路北侧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对220kV周峰4X71/4X72线55#-66#段进行入地改造,新建双回线路路径全长2.38km,其中220kV电缆路径长约1.48km,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9km,新建杆塔5基。另利用现状导、地线恢复架线线路长约0.17km,拆除现有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39km,拆除杆塔14基。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先铺设钢板、草垫、木板等隔离表层土壤;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电缆通道沿线、杆塔周围土地等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土壤、绿化等生态恢复,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声环境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3)大气环境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基础浇筑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4)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跨河两侧塔基施工时,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加强管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废弃物。

5)固体废物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定点分开堆放,利用当地已有固体废物收集设施处理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拆除的导线、金具和杆塔材料等均由线路所属资产公司国网苏州分公司进行统一回收;塔基基座进行清除需清除塔基基础深度至1.0m,对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拆除基础产生的混凝土等由相关单位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

架空线路通过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经过耕地等场所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22m,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区域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24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2)声环境

220kV周市变电站采用低噪声低压电抗器,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明确要求电抗器在距设备1m处的噪声限值不大于60dB(A),确保变电站的四周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本项目电缆线路埋于地下,运行期间无噪声影响;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22m,以降低可听噪声,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3)生态环境

运行期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产生的垃圾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2

江苏苏州浦庄 110 千伏变电站 1 号主变扩建工程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街道和横泾街道境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浦庄 110kV 变电站 1 号主变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主变 1 台(#1),容量为 50MVA

2)浦庄变电站 T 接渡村~天鹅 110kV 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总长约 2.03km,新建 110kV 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0.79km,新建 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一回备用)路径长约 0.50km,新建 110kV 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2km,恢复 110kV 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0.31km,恢复 110kV 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0.08km,新建 110kV 电缆线路路径长约 0.13km

3)渡村~浦庄改接 220kV 胥口变电站 110kV 线路工程:

线路路径总长约 0.46km,新建 110kV 电缆线路路径长约 0.44km,恢复 110kV 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 0.02km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梅雨天气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牵张场、跨越场及施工便道采取钢板、彩条布等临时铺垫减少施工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变电站周围土地、线路沿线及拆除塔基用地进行复绿或复耕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将施工临时场地远离保护区水域设置,禁止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入周围水体。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保护目标时控制车速;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施工时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浦庄110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站内现有化粪池,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和隔声屏障,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包含拆除杆塔基础产生的废弃混凝土)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导地线、绝缘子串等由供电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浦庄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主变及电气设备前期已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导线对地高度,即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7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声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明确要求主变供货商所提供主变必须满足在距主变1m处的噪声限值不大于63.7dB(A);变电站站内建筑物前期已进行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衰减噪声。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保证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水环境保护措施

浦庄110kV变电站本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

浦庄110kV变电站本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危险废物: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建设单位立即将其运至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危废暂存库暂存,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立即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国网苏供电公司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和《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等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做到实时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张贴系统中打印的危废标识,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浦庄110kV变电站扩建事故油池10m3,扩建后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0m3。浦庄110kV变电站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建设单位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扩建内容,完善前期变电站已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并将本项目扩建主变的废变压器油量纳入应急预案中的风险源中,并定期演练。

 /

3

苏州文陵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西活力岛文陵110kV变电站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文陵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本期扩建主变1台(#2),容量为50MVA110kV进线新增1回。

2)陆慕~嘉元T接文陵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文陵变新增1回线路,T接至110kV陆慕~嘉元线,即将现状110kV陆慕~嘉元T接文陵变线路文陵侧断开的零档线搭通,搭接单回架空零档线跳线。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2)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站内施工场地及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输车辆进出变电站时降低车速,尽量避免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对变电站站内地面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设备的运输,采取遮盖措施,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5)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现有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文陵110kV变电站采用户内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前期已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新购主变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主变1m处噪声声压级≤63.7dB(A)。主变安装在独立变压器室内,充分利用墙体隔声。减少变电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确保变电站四周厂界噪声和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稳定达标。

3)生态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期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期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危险废物:文陵110kV变电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建设单位立即将其运至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危废暂存库暂存(暂存库位于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环庆路1689号),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并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国网苏供电公司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和《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等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做到实时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相关信息,按要求张贴系统中打印的危废标识,对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6)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变电站运营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坑已设置油水分离,并且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扩建内容,完善前期变电站已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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